3/20/2020

錄影中請微笑

 「告示牌」是一面鏡子,反射這個社會的人,心裡在想什麼。


放在公共空間的物品,告訴大家愛惜使用,沒什麼問題。但加上了「錄影中」字樣,還標示為紅字。

 

疫情當前,共體時艱,造成不便敬請見諒,理所當然。最後還要補上「本校裝有錄影設備請君子自重」,外加一個驚嘆號「!」。

 


 速限50公里,很清楚了。但要加上「前有測速照相」,外加一個有閃光燈的相機圖。

 


 這是休息時間的臨時市集,整排的圍欄上都貼著「錄影中請微笑」的告示。如果我們已經習慣了這些告示牌,那就表示我們這個社會已經越來越默許「惡」的存在。

將公物佔為己有是不是一件「羞恥、不應該」的事?還是說只要沒錄影抓到,拿了也沒什麼了好罪惡感的?

把病毒帶入校園危害我們的孩子們是不是一件「危害他人」的事?還是說只要沒錄影抓到我,就算跑進去又有什麼大不了?

超速駕駛是不是一件可能傷及自己、乘客、無辜被波及的人的行為?還是說只要沒有測速照相,超一下又死不了的事?

「偷竊」是不是一件「犯罪、錯誤」的事?還是說,只要沒有被拍到被逮到被帶到警局甚至只要沒有被法官定罪,其實做了也沒什麼關係的事?

社會上還有更多更多這樣吊詭的價值觀,開車乘車繫安全帶是因為「會被罰款」,而不是因為「安全因素」,騎乘機車戴安全帽是因為「警察會抓」,而不是你身後那條珍貴的孩子的命。

當「惡」只要沒有被定罪就不算是「惡」,維繫社會秩序的就只剩下法律這最後一道防線,但法律的設置並無法隨時隨地隨處監控人民,也就是說,當沒有執法人員或工具在場時,所有「善」的人是絕無保障的。而「惡」勢必將日漸瀰漫壯大,成為這個社會的「主流價值」。

所以當有個人無視市場告示將腳踏車騎入,旁人告知規定時,還能理直氣壯吼叫你想怎樣?所以當規勸插隊者,他仍能理直氣壯要烙人「教訓」規勸者!所以當有人即便將交通路錐放置人行道阻止違規停車,那個路錐還是被絡繹不絕的違規者碾壓得歪曲變形。因為這些「惡」在沒有被法律罪證確鑿判定下,都不是惡

有人問德國為何能有無限速高速公路而難波萬的台灣不能有?德國的無限速高速公路存在固然有他們的歷史情結,但最重要的重點是絕大多數德國人都覺得「遵守交通規則並尊重其他用路人權益」是一件無法更「理所當然的事」,是一種深植內心的文化。台灣人有一絲絲這樣的觀念嗎?如果有,別說速限,所有交通罰則其實都可以撤除。

有人問為何絕大多日本駕駛能禮讓人行道上的行人,而台灣光是右轉禮讓行人只要警察不抓馬上就原形畢露?「不造成他人困擾」這件事在他們的心裡是再自然不過的事,而對我們來說,人不自私天誅地滅,對吧。


[from fb blog 2020/3/20]